您所在的位置: 网络辟谣举报平台 > 案例解析
蹭疫情热点,网上发布不实信息 这事不能做
2020-06-08 10:40:16  来源:保山网警  责任编辑:林锦星
分享到:

疫情期间,关于疫情防控、健康卫生、经济社会等各类谣言在网上滋生,降低了权威信息的公信力,增加了民众的焦虑和恐慌心理,对疫情期间的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因此,面对疫情我们积极理智应对,而不要过度恐慌,更不能听信偏信各种谣言,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盲目传播,必须听从官方消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对于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以下是疫情期间保山本地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被处罚的案例:

1、网传“保山市×医院护士长因感染新冠肺炎被隔离”?—假的!

  2020年1月23日18时16分,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网安大队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新浪微博发布“护士长被隔离了,我的头咂咂的疼”的内容,经调查核实,该网民为保山市×医院医生。

2020年1月23日晚,隆阳网安大队民警赴保山市×医院核实情况,该院表示,未发生护士长被隔离的情况。同时,协助网安大队联系该网民,因该人放假在德宏,网安民警通过电话询问其发布微博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其表示微博已经删除,其所言“护士长被隔离”是其听红河同学所说,并不是指保山市×医院,现在不会再随意发布微博了。1月24日,网安大队民警再次赴保山市×医院对该人开展法制教育,该人再次表示认识错误,以后不会再犯。

隆阳网安大队对保山市×医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一是要求医院对所属的医生护士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并要求该人在微博上发布相应的澄清申明,澄清保山市×医院并未有医生、护士感染新冠肺炎,也无人被隔离。二是要求医院立即开展自检自查,对所有医生护士的微信进行一次梳理,在没有得到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批准下,不能擅自发布涉疫的微博、朋友圈等,以免造成社会恐慌。

2、疫情期间,红十字会竟克扣环卫工人口罩?—假的!

2020年2月7日16时,隆阳网安大队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据一线环卫工人反映,去红十字会领捐赠的口罩,让他们的陶总签了六箱并签字录像,实际领走一箱”的言论。

网安大队迅速行动,开展核查,于2月7日16时30分,迅速传唤杨某某、环卫公司、保山市红十字发放口罩的工作人员等相关涉案人员到隆阳分局网安大队开展工作。

经核实,杨某某与环卫工闲聊时,环卫工在不了解公司领取具体口罩数量的情况下,误将领取了一盒口罩说成领取了一箱,并说公司负责人签了6箱的字。环卫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保山市红十字发放口罩的工作人员出示相关签字单据后,杨某某向保山红十字会相关领导道歉。

网安大队要求:一是杨某某立即在所发的微信群中迅速发布澄清申明,澄清整个事情经过,并在微信群中要求其他人不能转发,否则发布不实信息将受到公安机关查处。

二是向保山市红十字会正式道歉。三是隆阳网安大队对杨某某本人进行训诫教育,并要求写出保证书,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