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在职老师“有偿家教”普遍 高峰期月入十万
禁令有利学校管理
宜疏不宜堵
记者:此次出台有偿家教的禁止令,而且比往年都严格,是否能起到一定效果?
杨一彪:这样的文件出台,对学校的师资队伍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都是有利的。作为校长,整顿有偿家教风气可以说是有法可依。
但其中有一点我觉得不太合理,就是校长要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规定,如果发现学校有三个老师进行有偿家教,校长将可能被处分甚至“下台”。这样一来,等于是校长根据文件来执行,查处了教师的有偿家教行为,结果可能把自己也“查”下来。所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有比较合理的细则出台,才能有效执行。
个人觉得,治理有偿家教,最好的方法是疏,而不是堵。有这么多学生在培训,说明家教是有市场的,应该在过程中进行规范,而不是简单地出台文件。建议毕业班周末可以进行补课,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不全员进行,二是自愿,三是免费,有需要的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到学校补习,学校给老师一定的课时补贴。
罗浩:总体来看,禁止令对学校管理是有好处的,要真正执行,最好是能抓重点,从重点学校的重点老师入手,严厉查处一两个情节严重的,就能够起到震慑作用。
庄振伟:如果真正执行,可以说是为教育挽救了一批教师。有人形容那些“养小猪”的老师,在课堂上是一只虫,课后是一条龙,很多精力都花在课后补习上,上课没精打采,偷工减料,对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非常不利。而教育本来的核心是爱,这种有偿家教的行为,核心变成了“钱”。
把家教交给培训市场
成为学校的补充
记者:老师不能有偿家教,但家长和学生又有这样的需求,应该如何解决呢?
杨一彪:比较好的方式就是老师做好课堂教学,家教的任务就交给培训市场,让有需要的学生自己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和项目。这样,培训机构成为学校的一种补充,整个氛围就和谐有序了。
庄振伟:对培训机构而言,家教禁止令出台,也是促进规范办学的有利政策。现有的情况是80%的生源都在老师手里,导致不少培训机构都要与老师“合作”,聘请兼职老师,或由老师介绍学生前来培训,这其中,兼职老师或推荐老师都要抽取50%左右的利润,对培训机构而言,尤其是学科辅导类,想要盈利就显得特别困难。
据统计,去年泉州市区的100多家培训机构,大约有50%是亏损的,30%持平,只有20%左右盈利。而在福州、厦门等地经营很好的品牌机构,到了泉州也多数无法坚持,最终草草收场。
王江霖:培训市场本来就应该是学校课堂的延续,二者之间应该是互补的而不是对立的。如果文件能够真正实施,将公办学校的教育与培训市场有效区分,使培训机构成为公办教育的一种补充,让有需要的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这样才能做到互补,合理有效。
学校老师以课堂教学为主,培训机构也要建立自己的师资队伍,这样才能各司其职,各有特色。按照文件规定,那些以兼职老师为主的培训机构,将受到比较大的冲击。
- 2013-05-03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将受罚 学校监管不力校长被殃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