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村庄经济封闭 泉州不到半年成立21个家庭农场
经营总面积达2.67万亩 龚金钩和他的家庭农场一经本报独家报道后,立即引起农户广泛关注,不少人跃跃欲试。 5个月过去。到目前为止,在泉州,像芦来溪家庭农场这样的“家庭农场”已经越来越多。“全市共注册登记家庭农场21家,其中安溪15家,德化5家,南安1家,在已登记的家庭农场中,以普通合伙企业登记的5家,另外16家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市工商局注册科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泉州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优越,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 更令人兴奋的统计数据则来自于农业部门的摸底调查。“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89个,其中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分别有59个和21个;家庭农场经营总面积有2.67万亩,其中500亩以上的有8个。”我市的家庭农场阵列已经初具规模。 据悉,农业部门对于家庭农场的认定,已经总结出了一套完整的标准。“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从事粮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一年两熟制地区)或100亩(一年一熟制地区)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应达到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文件显示,除此之外,还应具备经营者具有农村户籍,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等项条件。 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家庭农场与以往种植大户不同,经过工商注册之后成为法人组织,其运作更加企业化;而后者的单一化生产很容易造成动力不足。”龚金钩告诉记者,在成为家庭农场的法人之前,他的农业经营一直没有“名分”,而是被视作普通的“种植大户”对待,这一度给他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困惑和壁垒。 “跟传统合作社相比,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农场中,农民更有主动权,除了种植经营上的统一,利益联结机制更容易理顺,利润分配也更加简单,因此更容易‘力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南安向阳乡党委书记蔡映辉表示。同时,从资本的运作层面上看,家庭农场可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打破村庄经济的封闭性,让资本、劳动力、信息和技术真正动起来,进而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帮助生态农业实现快速发展。 “家庭农场兼具小农经济和集体农场的优点,同时又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两者的缺陷。”在泉州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相关负责人看来,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长久以来传统农业经营低、小、散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家庭农场”正在改变分散的承包经营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 |
- 2013-05-13安溪先行先试 家庭农场注册门槛已明扶持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