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告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集中换证工作的通告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我市决定从2013年12月5日起开展新一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换证工作,现将集中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证范围:凡持有我市2007年11月以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其证件(类别: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有效期届满的,均属本次换证范围。
二、换证时间:2013年12月5日~2014年1月24日,换发道路旅客运输(含旅游客运)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2014年1月27日~12月31日,换发道路货运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014年7月1日~10月31日,换发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2014年10月1日~12月31日,换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证。2015年1月1日起转为办理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届满正常换证工作。
由我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有效期在2013年11月15日~2014年1月25日到期的,原证件有效期统一延至2014年1月25日止;因从事跨省、市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从业人员,可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到期前,持原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属运管所窗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加盖“有效期顺延至2014年1月25日止”业务专用章。
三、换证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府旁),联系电话:22132285、22131195、22131196。
四、换证需提交材料:原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有效的驾驶证及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参加继续教育证明(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出租汽车驾驶员)。
五、注意事项:凡受聘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含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出租汽车)的从业人员换证工作,由所属企业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未受聘我市道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自行前往换证地点直接办理换证手续。
特此通告
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