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租车服务质量要“年检” 拒载两次将被停岗
人民网福州2月12日电(邹家骅 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2月17日起,泉州市将组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组,对全市36家出租车企业及6300多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组将根据上一年度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在管理、运营、服务等有关指标上的表现,开展考核评估,乘客的投诉记录也将作为等级考核的参考(投诉电话0595-22599110)。 出租车企业被评为B级 两年内不能参加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 据悉,出租汽车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考核结果将作为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的重要依据,其中,连续三年被评为AAA级的企业,在申请新增运力指标时将得到优先考虑,并在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时获得加分。连续三年被评为AA级及以上的企业,申请经营权延续经营时,在合法条件下将优先获批。 同时,被评为A级的出租车企业,将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一年内不能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两年内不能参加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 出租车司机服务质量一星为不合格 将被停岗 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实行星级考核,最高等级是五星,一星为不合格。不合格的驾驶员将被停岗,重新接受培训,严重的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对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要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才能从不适岗名单中解除。 按照考核指标,出租车驾驶员的考核基准值为20分。出现市民最关心的拒载、绕道、议价、强行合乘等违规行为,将被扣10分;拒载两次,将被停岗。载客超员达到或超过50%的,1次要被扣20分;出现车容车貌不整洁、向车外抛物吐痰或在车内抽烟等情况,每1项扣3分;同时,对于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也将适当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