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全市推广 每亩最高赔付30万元
设施蔬菜种植保险为大棚蔬菜撑起了一把“保护伞”。图为农户在温室育苗场管理瓜苗。(韦万忠 摄)
本报讯 (记者 吕斯达 通讯员 王榕斌)“上‘保险’的设施蔬菜大棚,最高可享受每亩30万元的赔偿。”记者从泉州市农业局获悉,2014年福建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已于日前开始,为了确保政策的连续性,今年的蔬菜种植险继续按2013年的方案执行。据介绍,经由2013年在惠安县的试点工作之后,今年我市将全面开展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工作。
种植规模
50亩以上可参保
根据规定,设施蔬菜种植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及其种植蔬菜。因风灾、水灾、旱灾、雹灾、冻灾、火灾、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设施蔬菜智能温控大棚、设施蔬菜温室大棚及其种植蔬菜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进行赔付。
设施大棚(温控、温室大棚)保险期限为一年;蔬菜作物保险期限自蔬菜作物定植于棚内开始,到收获结束止,或以事先约定的期限为准。凡有经营农业保险资质的保险机构均可参与开展设施大棚蔬菜种植保险业务。
为了提高承保效率、规避道德风险,要求投保的设施大棚蔬菜生产周期(定植到采收期)在30天以上,设施大棚蔬菜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生长正常,规范管理,合法经营。符合投保条件的设施大棚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应一次性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性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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