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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百出“拉人头”人身精神双控制 传销何时休

qz.fjsen.com 2014-07-14 08:06:1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传销底层业务员租住在一起,并有房主对他们进行控制。 (资料图片)

【分析篇】

三种常见方式 本地“拉人头”多

据介绍,目前,传销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拉人头”打着“网络营销”、“人际网络”、“连锁销售”等幌子,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从甲地到乙地);

第二种:“骗取入门费”则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加盟店铺”等旗号发展会员敛财,进行网上传销;

第三种:“团队计酬”假借直销名义,以合法公司为掩护、销售商品为幌子,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发展下线,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提奖金。

记者从泉州警方处获悉,警方打击最多的是“拉人头”的方式,较常见的是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传销。它要求加入的成员以每套3800元的价格购买“产品”,可以直接购买21套,升为C(主任)级别,这叫“高起点”。

此类方式,主要是外地人员来到泉州,拉拢非泉州籍人员参与传销。另一种较多发的是针对泉州本地人,打着“1040阳光工程”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每投资3800元,可回报380万元,投资6.98万元,可回报1040万元,将泉州人骗往广西、湖南等地。据警方透露,福建省各地前往湖南长沙参加非法传销的人数达万余人,其中德化籍数百人。

以下一组数据,或许是我市传销现状的一个缩影。今年上半年,南安市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了17起传销型非法拘禁案,人数达97人。

为何泉州警方及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可传销窝点依然如此之多?据传销组织人员介绍,他们诱骗亲友加入,最常使用的就是有工资可观的工作。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在全国范围内,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传销案件更为常见。

传销组织被捣毁后,死灰复燃的情况在泉州并不少见。泉州警方表示,在处理传销案件时遇到以下难点:

一、由于参与非法传销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外省人员,审讯查证极易出现上下线之间的断层,致使下线向上线交纳的款项难以认定,无法形成证据链条。

二、传销窝点之间有交叉联系,传销组织的真正头目往往隐藏在背后,而且被解救的人员往往不报警指认组织头目,因此难以将组织头目抓捕归案定罪。现在对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传销窝点头目,基本以涉嫌非法拘禁来处理。

三、警方虽然劝返过大量的传销成员,但实际上成功率很低,很多人还会故伎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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