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户籍改革历程:二元制户籍管理已取消12年
相关报道>>> 农与非农二元制 泉州已取消12年 核心提示 国务院7月3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备受关注。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获悉,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泉州已走在前列:2002年7月1日,《泉州市公安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实施;同年10月1日,泉州作为全省试点,最先推行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务工者享受与本地居民基本一致的福利待遇。 □记者 杨佳彬 城乡统一户口登记 泉州已执行12年 国务院公布的《意见》提到,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早在12年前,即2002年6月28日,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中明确,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也就是说,从2002年起,我市已开始执行此项政策,二元户籍管理模式早在12年前就已经退出我市。”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发放186万张居住证 “新泉州人”享市民待遇 《意见》在创新人口管理方面提到,建立居住证制度。其实,2012年10月1日,泉州作为全省试点,最先推行居住证制度。针对一部分长期在泉工作、生活的流动人口暂不符合户口迁入条件,或不愿放弃户籍地相关权益而不愿将户口迁入泉州市的务工者,泉州圆了他们享受同城市民待遇的心愿,一本小小的居住证,为“新泉州人”提供了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以及计生奖励、卫生服务、就业扶持、乘车优惠、医疗互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24项市民化待遇,促进了流动人口本地化。据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共发放186万张居住证。从以前暂住证的10项优惠待遇,到居住证的24项市民化待遇,越来越多的“新泉州人”希望长久扎根泉州生活、发展。 “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意见》如此要求。而在2013年,就已经有198名来泉务工人员子女在泉州参加高考。这得益于我市2012年7月1日实施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按相关规定,在泉州市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以上(含2年),现就学泉州市普通中学高中部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由现就读学校审核并统一造册报学校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此举彻底免去了在泉州市就读高中的来泉务工人员子女日后回老家参加高考的奔波,不受其父母是否落户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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