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倩雯的这条微博引来了《离婚律师》编剧的回应
东南网8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前阵子,电视连续剧《离婚律师》热播,普通观众追捧,可现实中的那些离婚律师就不那么待见了,不少律师直接对剧情设置提出质疑。
泉州网友“律师张倩雯”,前日下午在新浪微博上发帖,称剧情不符合法律规范,误导了观众,苦了她被当事人在离婚咨询中提出“完全不可能做到的要求”,比如就屡有当事人要求她像剧中女主角罗骊那样,私自入室取证。
张倩雯的吐槽,得到《离婚律师》剧组编剧陈彤的回应,两人就此在微博上展开讨论。陈彤承认,该剧自己也有遗憾的地方,但电视剧制作的精确度,主要取决于制片方,“我只是编剧而已”。
这部热播剧中,涉及婚姻财产问题的情节设置是否合理?记者整理了数个经典剧情,邀请张倩雯律师逐一解析。
律师吐槽
“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要解释半天”
早在8月17日,一篇名为“专业解读热剧《离婚律师》中的法盲剧情”的文章,就开始走红网络。记者注意到,这篇文章在泉州律师界的微博及微信朋友圈中广泛转载。
该篇文章指出,电视剧个别情节不符合行业规范。比如罗骊律师,在离婚案件中“风险代理”的收费不合法,刑案中才用的“辩护词”、“辩护”台词多次出现,而离婚案件属民事案件,应改为“代理词”、“代理”等。
前日下午2时许,网友“律师张倩雯”的一条帖子,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她在新浪微博上发帖称,最近常接到当事人咨询,“他们看了《离婚律师》后,打电话来问一些完全不可能的事情,要解释半天,说我真的不能像电视剧那样,拿个律师证就可以随意进出别人家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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