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支万元菲佣却“玩失踪” 石狮两市民疑遭诈骗
预支万元 菲佣却“玩失踪” 警方提醒:私自雇佣外国人将被罚款 本报讯(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黄燕瑜)提前支付了8000元的介绍费和4000元的月薪,可是菲佣才来上班一两个月就“玩失踪”。近日,石狮警方接到两位市民报警称,在聘请菲佣时遭遇诈骗。警方提醒:个人或家庭不允许雇佣外国人,私自雇佣将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近日,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分别接到蔡女士和石女士报案,两人都称,经一个叫曾某的本地男子介绍,雇佣了一个叫MINA的女菲佣。当时,双方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两年,蔡女士和石女士都支付了8000元的介绍费给曾某,并先支付了4000元月薪给MINA。然而MINA却在一两个月内陆续以逛街或旅游为由向雇主请假,之后销声匿迹,介绍人曾某也联系不上。 民警分析,根据蔡女士、石女士提供的合同分析,两份合同签订时间相差不到一个月,内容一模一样,曾某与MINA有合伙诈骗嫌疑。 据了解,此类以介绍菲佣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在石狮市尚属首次发现,犯罪嫌疑人和所谓的菲佣勾结,选择在高档小区物色对象。签订合同后,犯罪嫌疑人会要求雇主支付介绍费、就业许可证费等,而所谓的菲佣会要求雇主先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等钱到手后,趁雇主不注意收拾东西走人,继续寻找作案目标。 民警提醒,私自雇佣菲佣,除有被骗的风险外,还要接受法律的严厉处罚。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个人和家庭不允许雇佣外籍劳工。而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也加大了对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罚力度,私自雇佣外国人的个人或家庭将被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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