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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醉酒男凌晨踩踏8辆小车 事发泉州丰泽新村

qz.fjsen.com 2014-10-14 07:41:11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中心市区丰泽新村 18岁醉酒男凌晨踩踏8辆小车

警方昨日抓获该男子,对其处予行政拘留

监控显示,13日2时14分,黑衣男子跳上一辆小车车顶踩踏。

本报讯(记者 廖培煌 林劲峰 通讯员 林隆华 文/图)18岁的泉港男子陈某,因为心情不爽,昨日凌晨借着酒劲,先后跳上中心市区丰泽新村小区停放的8辆小轿车狠狠踩踏,致使其中几辆车的前盖、顶棚凹陷。当天上午10点多,丰泽公安分局丰泽派出所民警将在美食街一餐馆上班的陈某抓获。

事发 一夜之间 小区八辆小车受损

昨日上午8点多,接到丰泽新村住户的报料后,记者迅速赶到现场。

事发地点在该小区18幢与19幢之间的通道。在路边施划的停车位,停放着几辆小轿车,几名住户称,共有8辆小车被故意踩踏,因为急着修理车辆或上班,已经有5辆车先开走,现场还有3辆。在先开走的车辆中,有两辆受损比较严重,其中一辆车顶棚凹陷,另外一辆前盖凹陷。部分车主已到丰泽派出所做笔录。

记者发现,这一带约有10个停车位,还有3辆被踩踏的车停放在现场,其中一辆灰尘比较厚,从车前盖到顶棚及后车厢,留下七八个清晰的鞋印。另外一辆外观洁净,留下两三个鞋印。

居民郑先生说,半夜有年轻人爬上8辆小轿车故意踩踏。“这种行为很恶劣,必须受到严处!”在丰泽派出所做笔录的一名车主说。

监控 黑衣男子 接连恶意踩踏小车

接到消息的丰泽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调阅了事发时的相关监控。安装在该小区18幢附近和31幢附近的两处摄像头,完整地拍摄下小车被踩踏的过程:

13日2时10分左右,两名男青年出现在画面中,其中一名穿黑色T恤,另外一名穿浅色上衣,两人看起来很年轻,20岁上下。突然间,黑色T恤男子跑到一辆小车前,纵身跳到车前盖,继而快步踩踏车顶,而后跳下来。整个过程很快,不过几秒钟的工夫。随后,监控拍到比较暗的地方,隐约看到该男子又接连跳上好几辆小车顶部踩踏。

在31幢附近的监控,也拍下了该黑色T恤男子跳上一辆白色小车踩踏的情况。只见男子随着跳跃,狠狠地踩在车顶棚,而后双脚腾空跳下路面。

整个过程中,浅色上衣男子并未踩踏车辆。

男子的脚印还留在小车上

交代 心情不爽 踩踏发泄

丰泽新村一名昨天凌晨当班的保安回忆说,大约凌晨2点,他骑电动车巡逻时,在18幢附近遇到监控中出现的两名年轻男子,他问了对方几句,这两名男子回答是小区的租户。

丰泽派出所所长张剑平介绍,接到报警后,他们马上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很快摸清该男子的行踪。当天上午10点多,民警在美食街一家餐馆将正在上班的男子抓获。

经查,男子姓陈,18岁,泉港南埔人。 昨日,在丰泽派出所,记者看到了陈某,陈某对昨日凌晨自己干的“傻事”后悔不迭,称自己不该喝酒误事。

据陈某称,今年他做事一直不顺心,找工作不顺利,5月份还被骗去做传销,后来才找到餐馆传菜员的工作。前晚,他和五六个朋友在上班的餐馆喝酒,直到次日凌晨近2点,他和堂兄(即穿浅色上衣的男子)一起回租处。在踩踏小车时,他堂兄一直好言相劝阻止,但他称“那时喝麻了,心里很郁闷,借着酒劲耍酒疯发泄。”

警方 对男子处行政拘留7天

丰泽派出所民警介绍,8辆被踩踏的小轿车中,有几辆受损。陈某故意损毁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另外,警方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请,对车辆受损价值做进一步鉴定,一旦损毁价值超过1万元,陈某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民警提醒,故意用利器割划或者踩蹬车辆以“泄愤”,一旦损毁的物品价值超过法律规定的界限,很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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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一名男子接连爬上路边的小车,在车顶上踩踏、蹦跳。

早报讯(记者 陈明华 通讯员 林隆华 文\图)“喝傻了。”昨日下午,在丰泽公安分局丰泽派出所里,陈某伟拍着自己的脸懊悔地说。昨日凌晨2时许,陈某伟酒后爬上停放在泉州市区路旁的小车上猛跳,共踏伤8辆小车。

一夜间8辆车被踏伤

昨日上午7时许,家住丰泽新村的林先生、陈先生等人准备驾车上班时,突然发现停放在小区路旁的爱车引擎盖凹陷,上面还有好几个手印和鞋印。一大早看到自己的车子被人踏伤,车主们很是气愤,遂向丰泽派出所报警。

丰泽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调查。经过统计,总共有8辆分别停放在丰泽新村18栋和31栋楼下的小车被踏伤。受伤的小车为别克、福克斯、本田等品牌小车,大多是引擎盖、车顶和后备厢盖。

民警走访了解到,当时没有目击者。不过,事发现场附近有监控探头。

一男子在车顶乱跳

踩踏小车的是一名年轻男子。民警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在昨日凌晨2时左右。

监控显示,当时有两名年轻男子沿着小区通道往里走,途经事发现场时,其中一名男子突然接连爬上停放在路旁的小车,在车顶上踩踏、蹦跳。

“这个人我见过,就住在小区里。”民警在查看监控录像时,一位围观市民说,他见过踩踏小车的年轻男子,他租住在小区一套房内。

经过调查,民警了解到,该男子是泉港人陈某伟,今年18岁,在泉州市区美食街一菜馆当传菜员。昨日上午10时许,民警找到正在餐馆扫地的陈某伟,并将他带回派出所。

陈某伟得知自己踩坏了8辆小车时,还觉得很惊讶。

懊悔连称“喝傻了”

昨日下午,记者在丰泽派出所见到陈某伟。

今年18岁的陈某伟,是个帅气的小伙子。宿酒难消,他时不时猛搓几下脸,想让自己清醒一点,但话音里还带着浓浓的倦意。

陈某伟说,他刚到这家餐馆打工,月薪2000多元,第一次工资还没有拿到。

10月12日深夜,他和五六个朋友、同事在自己打工的餐馆聚餐,喝了不少啤酒。昨日凌晨1时许散席时,陈某伟已经喝得醉醺醺的。

“那段记忆空白了。”陈某伟说,他完全不记得踩踏小车的情形,直到民警找到他,问起踩车一事,他才隐约记得有这么一回事。

“喝傻了……”陈某伟说,根本不记得为什么会跑去踩踏路旁的小车,当时同伴有阻止他,还骂了他一句“神经病”。事后,他们回到租房睡觉。

“我踩了几辆车?”陈某伟不知道自己搞了多大的破坏。当他得知自己踩坏了8辆小车时,觉得很惊讶,“没这么多吧”。

目前,陈某伟已被丰泽警方行政拘留。

小车引擎盖被踩凹(网友@死忠国米 供图)

■律师说法 涉嫌损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要负刑责

针对此案,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江分析,陈某伟的行为涉嫌损坏公私财物,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车被踩坏的车主要追究其赔偿责任,可以走法律途径。

业主将小车停放在小区内,如果小区物业有收取管理费,双方之间如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那么物业公司则要承担管理的义务,在此期间小车被第三方损坏,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则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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