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少女劝楼上注意隐私 写爆笑“谍战”告示
无奈之举 不好意思当面讲 尴尬小姑娘出奇招“写这告示的是谁,太厉害了。”众人又是同情又是好奇。 记者辗转了解到,出此手笔的是该楼一位住户小吴(化名),小吴说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数月前,小吴与几个姐妹搬进该楼租住,不久告密声就出现了。“楼上邻居家的床常在晚上12点过后,发出一阵时快时慢的‘咯吱’声”,搞得几个未婚的小姑娘羞愧万分。只是碍于面子,又是这等尴尬事,不便直接沟通,大家一直商议怎么处理——搬走抑或“对话”? “10月20日凌晨3时许,我躺床上睡觉,突然天花板又传来一阵‘咯吱’声。过了几分钟,又听到楼上浴室哗哗水声。”小吴说,这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上楼敲门似乎又很尴尬。 20日一早,小吴一咬牙,决定写一份告示,张贴在电梯口,提醒楼上注意。 怎么写、怎么贴才合适呢?几个姐妹议论起来:“直接贴在他家门口。”“贴电梯口,万一他没看见呢?”“这事怎么写啊,要用啥词啊?”…… 经过一番议论,小吴执笔完成了这篇爆笑、幽默的“求保密”告示。 小吴说:“不张贴在他们门口是想保护他们隐私,同时也不想暴露自己。”她说,这事大家都可以理解,只是声音应该控制小一点,不然换张床、换块地,要不就早点运动早睡觉。她也不是想干涉别人的私生活,只是想保证自己的休息不被打扰,所以才出此下策。 至于这一告示的效果,小吴说,前晚已经没有听到不该听、不想听的声音了。而昨日该告示已被人撕下。 文明含蓄写得好 没说哪层哪户挺妥当 众人力挺 对于张贴告示,点赞的多,批评的少。 业主李先生认为,这点小事没必要弄得人所周知,当事人看到心里应该也不好受。 陈女士则认为:“我觉得写这份告示的人,肯定是不好意思去找人家说,不得已采用这种方式。文字比较文明含蓄,也没公布是哪层哪户,处理方式算是妥当。” 来自社区、派出所和律师的声音则认为,这不是下策,是上策。柳城派出所李副所长说,这比报警好。报警了当事人不免对质,面对面后,虽经协调,过后难免尴尬,落得最终常常会有一方搬走。 金街社区治保主任陈先生也说,这种事一般就是协调一下,大家注意一下,互相理解,“不见面能解决,比见面解决好”。 天衡律师所泉州分所副主任黄哲南也为小吴的做法点赞,他说这样不会引起正面冲突,又不侵犯名誉权,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也解决问题,属于用柔性的办法合情、合理、合法地解决问题,不错。 当然,也有人认为,把告示直接塞进楼上住户门缝里似乎更好。但前提是,一定要确认弄出声响的是楼上的这户,万一是楼上对门,那可就麻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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