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农民可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
农民承包地将获“身份证” 农民可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 本报讯 (记者郑意凡)日前,市府办下发《泉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今年,德化县南埕镇、永春县东关镇两个试点镇,和晋江龙湖镇龙埔村等16个试点村将先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5年,泉州市将完成试点任务,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工作。这意味着,我市农民承包土地将有“身份证”,今后农民可以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土地流转、股份合作。 据悉,此举将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以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办合同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妥善解决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把承包经营权证全面发放到户,从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颁证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先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在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的基础上,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工作具体办法,由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对土地清查、丈量、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必须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 《方案》透露,明年上半年,试点镇村将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即以村、组为主体,组织熟悉情况的乡村干部和村民,将根据勾绘的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信息摸底表,逐一对农户的土地承包关系、地块面积、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核对。再由农户进行指界,并在图面上对承包地块进行标绘,标注地块编码等信息,最后由农户确认核实后签字。此后,以村组为单位及时将清查核实的情况向村民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开展确权登记,最后做好资料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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