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顺停车场
东南网12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见习记者 夏鹏程 实习生 曾龙凤 文/图) “这车停了49天,到底该收多少停车费?”昨日下午,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开发区”)的宝顺停车场,一辆事故面包车的车主侯先生再次追问车场工作人员。
这笔账,按照泉州市公安局和市物价局的明文规定,其实清清楚楚。但停车场给出的价,却一天三变,从前天的30元/天,到今天的10元/天、6元/天、5元/天。
5元/天,才是市物价局规定的停车收费标准。侯先生的这笔扣车账单,终于算清了。
一天30元停车费
1公里拖车600元
侯先生的面包车于10月22日在开发区路段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两车皆被拖入宝顺停车场暂扣,配合警方事故调查。
因有事耽搁了,直至前日下午,侯先生与摩托车主才至车场取车。侯先生告诉海都记者,车场收费人员让他交600元拖车费及30元/天的停车费,扣除今年6月新政策规定的15天免费停车,再经讨价,对方最后要他交1440元,才能取车。
侯先生说,“摩托车是按60元施救费,停38天,一天10元停车费的标准收费的,讨价还价后收了400元”。
侯先生气愤地致电海都报海都热线通95060反映此事,“事故现场距离停车场还不到1公里,竟收我600元拖车费?停车费也高得离谱,不是听说这项收费现在已经没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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