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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一男子悬坐30米高塔吊讨说法 民警花5小时才救下

2014-12-22 08:12:37 张凯航 喻兰 夏鹏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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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打架另一方未抓到 以为警方偏袒

王先生和李某反映的事,究竟是怎么回事?海都记者随后从万安派出所民警和路面监控了解到不一样的情况。

经办此案的陈警官说,当晚他们接到王先生老乡报警赶到时,李某等人也还手了。两拨人扭打在一起,民警上前制止,好不容易拉开,小车上两人趁乱逃脱,李某等人抱住警员的行为,反而让警方失去了抓人时机。

查看附近监控视频,能看到李某等人确实也拿着棒球棍追打小车上两男子,当两拨人被民警分开时,一名男子已坐上小车离开,另一名随车男子也溜走。

陈警官说,经初步调查,打架起因,或因小车与李某等人轻微刮擦而起冲突,并非积怨所致。

李某称,事发后,警方一直没有后续回复。陈警官称,这件事,该所领导也很重视,当晚即通过民众举报,查出涉案两名男子,一人姓董,洛江区人,已逃逸,目前警方还在追查。

陈警官说,待两人到案后,即可追责,倘若李某伤情严重,可达刑事标准,涉案两人也将面临刑罚。只是,李某始终不愿意配合鉴定伤情,而是不断追问两人信息。在人员未到案情况下,警方无法给出他要的答案。

后果

扰乱公共秩序 致工地停工被索偿

“其实,通过正常途径,问题都是能解决的。”万安所副所长黄农说,李某本可以到公安分局督查科反映,或找纪委、检察院反映,而不应该采取过激行为。

黄农表示,打架事件发生后,警方已立行政案件并一直在进行调查工作,当时考虑到李某伤势,就先安排民警陪李某去医院治疗,不料翌日再去医院找李某做笔录,却没找到李某。第三天,李某来所里做笔录,情绪很激动,不肯配合。

黄农说,当晚李某抱住执勤民警的行为,已属于阻碍执行公务,将会依法处罚;同时,李某翻围墙进入工地,爬上工地塔吊的行为,不仅浪费了公安、消防等社会资源,也致使工地损失,李某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将面临治安拘留处罚。

记者昨日下午获悉,塔吊所在工地负责人昨日下午亦到万安所报案,称停工一上午损失近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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