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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67人欲团购阳光城房子 选了房交了意向金开发商反悔了

2014-12-31 08:29:47 林永清 李昌乾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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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提供的阳光城的收据上,注明了其选好的房号

东南网12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永清 李昌乾 文/图)为获优惠房价,石狮市第一中学的30余位教师及其亲属,与其他多位购房者,组成67人的购房团,欲团购阳光城(石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石狮阳光城”)开发的阳光城·丽兹公馆(下称“丽兹公馆”)67套房产。不过,在买房人选好房号,也按照开发商的要求交付了每套5万元的意向金,收到了收据后,隔天,开发商却不买账了。

对此,截至昨晚记者截稿时,开发商仍未作回应。石狮市工商局介入协调后,虽曾提议双方议价后再协商购房事宜,但开发商并不同意。

购房者:

谈好价交了意向金 房号也都选好了

罗先生是石狮一中的老师,他说,今年11月底,石狮一中的4名老师和石狮阳光城接洽,提出有意组织一批人向该司团购丽兹公馆的房产。

参与团购的李先生说,丽兹公馆中层(15层)市场价是6500元/㎡。12月1日,购房者们和开发商正式敲定了团购的价格。罗先生向海都记者提供一份单方书面材料:以中层(15层)的价格5500元/㎡为购房基准,往上一层每平方米加100元,往下一层每平方米减50元,人防车位400元/平方米。

12月3日,购房者们选了房,同日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向开发商交了意向金,每套5万元。“我选了几号房,在收据上都写得清清楚楚。”罗先生认为,既然房号都选了,那意向金就等于是定金了。在他提供的收据上,确实有房子的编号以及石狮阳光城的财务专用盖章。

团购价低反悔 团购房子被卖他人

罗先生表示,12月4日,石狮阳光城反悔了,“他们说价格太低,不卖了,需要跟厦门总部上报再作定夺”。为此,他们多次跟开发商协商,但均没有结果。

罗先生说,大概12月10日,石狮阳光城向他们每人发了一份通知,“要求我们3天内领回意向金,不然后果自负”。石狮市工商局在15日和26日两次介入协商,但开发商“只是在第二次协商中表示,会在元旦之后就此事给予我们一个答复”。

不过,罗先生说,就在27日,开发商就将他们此前要团购的3套房子卖了出去。海都记者在石狮网房地产网站上查询到,上述3套房产显示已售完。

虽然,部分购房者已选择退回意向金,但有32人讨要说法,以石狮一中教师为主。罗先生说:“我们诉求很简单,如果开发商不卖,那就给购房者们一个说法;如果要卖,那就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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