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一时 光荣一世
泉州确保见义勇为勇士有地位、有待遇、有保障
相关部门深入勇士家,看望、慰问受伤勇士。
□早报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杨晓民 文/图
为了确保见义勇为勇士们流血不流泪,同时享有各种应有的地位和待遇,近几年来,泉州市在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见义勇为奖励政策的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各种见义勇为勇士优抚政策,进一步确保他们拥有各种更加优厚的精神、物质奖励。
那么,您知道在泉州,见义勇为勇士们能够享有哪些地位、待遇和精神、物质奖励吗?昨日,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负责人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作了详细解答。
见义勇为模范
可以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
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被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被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2015年第十四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授予吴国明等13位勇士“泉州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他们都能够享受同级“劳动模范”的待遇。
见义勇为表彰人员
可以免费乘坐公交
根据《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坐市(县)公共汽车暂行规定》,对受市政府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烈士、牺牲的遗属给予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优抚政策。届时,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将联系交通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办理免费乘坐公共交通乘车卡。2014年9月,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已为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表彰人员办理了免费乘车卡。
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
可享受中、高招加分和助学
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入公办幼儿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义务教育阶段,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适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中考、高考有加分优待,见义勇为牺牲人员被批准为烈士的,其子女报考全国院校加10分,加分证明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受省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高招时,报考闽高校时可加10分;获得市本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报考闽高校时可加5分。受省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中招时加10分,受市级表彰的,中招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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