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鞋厂购买使用三无防水剂,违反规程擅自变更防水剂喷涂作业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46名工人中毒入院。昨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安监局处获悉,丰泽区浔美工业区福建省瑞风鞋业有限公司“7·10”中毒事故,被认定是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瑞风公司及公司相关责任人,由泉州市安监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非法生产、销售三无防水剂的晋江一公司老板,建议由晋江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鞋厂46名工人 加班后中毒入院 7月10日,丰泽浔美工业区福建省瑞风鞋业有限公司多名工人(下称瑞风公司),因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陆续送医治疗。 泉州市安监局通报称,7月9日,晋江恒林鞋材放水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恒林公司)老板林天恩,出售2桶共40kg的三无防水剂给瑞风公司,这是一种防止鞋子开裂的喷雾状制剂。当晚6点半,瑞风公司安排两组共54名工人,在四楼成型车间作业,使用该防水剂,对防水效果不符合要求的防水鞋进行返工喷涂作业,至当晚10时许,共计喷涂防水鞋1500双。 当晚下班后,即有工人出现喉咙痒、咳嗽等症状。次日上午,6名工人反映“咳嗽、胸闷、气喘、头晕不适”,被送往泉州市第一医院(城东院区)就诊,之后陆续有其他工人送医就诊。经统计,共有46名工人入院,其中9例症状较典型、肺部有渗出病灶,属于急性中毒,直接经济损失125万元。 7月15日,所有中毒人员均康复出院。 使用三无防水剂 擅自变更作业场所 经调查,造成该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瑞风公司违反规程擅自变更防水剂喷涂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未佩戴合格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水剂在短时间内大量雾化后积聚在车间内部,因通风不良,形成高浓度氛围,致使工人吸入过量有毒防水剂雾气造成急性中毒。 瑞风公司未建立职业卫生有关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不到位;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瑞风公司的职业卫生监管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报告称,瑞风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泉州市安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丰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建议由丰泽区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瑞风公司法人朱占伟和现任总经理郭玮因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泉州市安监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林天恩非法生产、销售三无防水剂,涉嫌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且涉案金额较大,建议由晋江市公安局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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