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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生命的另一种延续 严峻形势远高出想象

2015-11-17 08:13:28 林莉莉 陈邵珣 王金淼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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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通容易 亲人这关难过

石狮的林国礼捐献器官手术前,妻子过来见他最后一面(资料图片)

截至今年11月9日,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统计,全国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39516人,已成功捐献4867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13745人。在福建泉州,也有一群志愿者填写捐献自愿书,愿意在自己过世后,捐献出遗体或器官。

人走了,火化了也没了,不如捐出去,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很多志愿者抱着这样的想法,只是,自己想通很容易,让亲朋好友理解,却很难。

他们当中,有的想方设法争取家人同意,有的干脆瞒着家人,自己填写自愿书,也有的人面对家人的恳求,只好妥协放弃。

他们说我神经病,但也尊重我的决定

3年前,在海都记者的陪同下,蔡娟来到泉州红十字会办公室填写《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和《福建省自愿捐献遗体登记表》时,在所有可以捐献的项目上,都打了勾。

“我不是为了出名,当时找不到单位登记,才想到了海都报。”53岁的蔡娟独自在晋江经商,亲人和朋友得知她登记捐献器官时,都骂她是神经病,填写自愿书时,亲属同意一栏里,是她当教师的侄女签字的。

老家的母亲是反对的,一提到死了以后捐出器官,所有人都不愿再往下讲。蔡娟却认为,没有人有权利为她的身体做选择,人的精神才是永恒的,死后的躯体能帮到别人,是很实在的好事。面对性格倔强的她,家人和朋友没再多说什么,尊重她的决定。

对于器官捐献,蔡娟年轻时就有这个想法了。她说,父亲是医生,为人开明,年轻时,她翻看父亲的医学书籍,读到关于器官移植延续生命的内容,当时还跟父亲讨论这事,父亲也赞同这种帮助别人的方式。

施比受有福,她认为,捐献遗体器官不过是帮助别人的一种方式。

人火化了也是没了,为什么不帮助别人

晋江女孩小吴,也是在3年前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不过,她不敢让父母知道,当时是让妹妹帮忙签字的。

大学期间,小吴就有了捐献器官的想法。当时看到新闻说一个女生死后捐献器官,她就觉得这是件“很酷”的事情,但后来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也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人火化了也是没了,为什么不帮助别人?”

她跟朋友、同学和家人都说起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的想法很奇怪。“父母那一辈的人,受传统观念影响,觉得这种事不吉利,不太赞同我,同学也有不赞同的,但他们也不反对。”小吴说,大学毕业那年夏天,刚好是她生日,就想做件有意义的事情来纪念,于是在网上搜索器官捐献的资料,辗转联系到泉州红十字会,填写好器官捐献自愿书后,再寄给红十字会。

小吴很佩服,有个学医的同学想捐献自己的遗体,因为目前的她,只能接受捐献器官,还不太能接受捐献遗体。

她觉得,器官捐献并不是无知者无畏的事情,是需要了解、熟虑后才能做的决定,是对自己选择的尊重,也是对被捐献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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