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违法注意事项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驾驶人要节省时间、顺利处理交通违法,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驾驶人要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其本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先在互联网先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样可减少办理时间;二、应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驾驶证、行驶证及其复印件。身份证存在消磁(无磁性)的情况要及时去补办新的身份证,否则也无法处理交通违法;三、交通违法处理还可选择网络和手机处理。车主可登陆“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fj.122.gov.cn),点击“电子监控处理”进行处理。或通过“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手机客户端”进行处理;四、省内高速的交通违法要到高速交警的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五、千万不要委托非法中介办理,以免上当受骗,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六、严禁买分卖分。任何买分卖分都是违法行为,参与买分卖分的中介以及买分和卖分的驾驶人、车主,一经查实,都将被追责,重则入刑。 网上处理违章须知1、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址fj.122.gov.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驾驶证上登记的信息完全一致,包括车主的联系方式、地址等。 2、在互联网完成注册的个人用户,可以在网上绑定自己的车辆,绑定车辆后,驾驶证记分小于12分的违章,都可在网上进行处理,但前提条件是需要车主本人与驾驶人是同一人。 3、互联网平台上处理违章只针对电子监控记录,且不包括营运客运、货运、出租客运、危化品运输等车辆和校车。对于在2014年12月1日(不含)前发生的不属于规定记分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以及2014年12月1日之后发生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若用户对违法事实没有异议且确定是本人驾驶,可通过该平台处理。如果对违法事实有异议,非本人驾驶或驾驶证记分大于或等于12分的,则必须到窗口处理。 4、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处理违章时,如出现异常情况或超时未能对账的,请通过网页上的联系方式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要通过其他平台进行处理,以免重复缴款。此外,已通过窗口或其他互联网平台处理并缴款的,不得在该平台处理或缴款。 (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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