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东南网1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婧 陈邵询 花蕾)结婚要开什么官方证明?印象里,无外乎是带着身份证、户口簿去登记。但在前天,安溪一位准岳母要求女婿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着实令人大呼“此举实乃奇策”。实名网友“安溪小法医”恰好目击了事件的经过: 前日,一位年轻人到泉州市安溪县公安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理由是准岳母要求“无犯罪记录”才同意女儿出嫁。但从去年8月22日起,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就取消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第14项,就是不给个人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办的民警小王坚持不能开,这个小伙只好忧郁地离开了。 从70后的结婚大三件,到如今的房子、车子、票子,每个时代的婚姻“前置”都是一个时代的特殊印记。但若平添各种奇葩要求,这种出人意料的遭遇未必人人都可以招架。但在现实生活里,恰恰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身边。 #微评论# 昨天,海都报“奇葩丈母娘”微调查,在海都报“第一时间”微信号上做了个微调查,引发不少网友评论: @li超超明明:是不是还应该去民政局开个没结过婚证明,去医院开个处男证明…… @江南美女:我要有女儿,也会要求开!还会查看有多少次开房记录。 @官位十二階:从为女性着想的确是个方法,可是人与人间的信任到如此程度,也有可能成为今后可能会发生的不愉快事情的导火线。 @东东小小:那准女婿准是行为作风有问题,才让准丈母娘这么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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