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妹提供的假黄金 (资料图片)
地摊买假货 冒名去借钱
据介绍,翁某璇和梁某静拿去抵押的金饰不少是在地摊上买的,每条四五元。为避免每次借钱都是同一个人而引起阿坚怀疑,梁某静就用同学、同事和朋友的名义来借。被冒名的同事有的已退休,有的甚至已过世。
丰泽检察院认为,翁某璇、梁某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或单独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中翁某璇诈骗金额200多万元,梁某静诈骗金额87万多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