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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警方围剿“沙霸”、“搬霸” 7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2016-06-03 09:11:19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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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市住建局:约谈房企及物业 提出“三不”要求

5月31日,因存在“沙霸”、“搬霸”的现象,泉州市住建局约谈了被曝光的新开发小区房企和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三不”要求。一、不得阻止小区业主自主购买建材或装修,不能设定条件阻碍其进场装修,不能强买强卖。二、不得在小区内经营任何与建材、沙石相关的业务,不能在小区内出现各类建材广告。三、小区不得变相高价揽租,小区项目经理或保安不得收取任何进场费。

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沙霸”、“搬霸”的问题由来已久,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公安、工商、物价、住建部门联合整治。“安海镇金沙城安置房小区的做法就值得推荐,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多个部门,联合打击‘沙霸’、‘搬霸’。”

当天,住建部门已责令限期3个月整改,若整改不力,他们将会同公安、检察部门,启动倒查追责制,对参与“沙霸”、“搬霸”的房企或物业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房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阶段,住建部门将对各个小区进行巡查暗访,查实一个依规处罚一个。

物业协会

倡议抵制沙霸 36家单位响应

为了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形象,打击物业小区的“沙霸”、“楼霸”强买强卖现象、损害业主利益问题,3月21日,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出抵制“沙霸”、“楼霸”倡议书,希望会员单位能积极响应。

该倡议书提到,物业服务企业不收取沙、土买卖进场费用或场地使用费用;加强内部管理,设立企业24小时监督投诉热线;物业服务中心不在小区红线内公共场所提供任何摆放沙土、水泥的摊点;加强内部宣传语教育,严令物业服务人员不参与、不引导、不指定、不介绍沙土、水泥买卖等。

截至目前,泉州市物业管理协会120家会员单位里,有36家单位已在倡议书上盖章。

回顾

“沙霸”价格高 按“潜规则”进场

在前期的暗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各个小区“沙霸”的报价不一,但仍然比市场价格高。以金色外滩小区的“沙霸”为例,金凤石水泥一包28元,比市场价高出1元至2元,沙子一立方米比市场价高出20元,砖一块0.5元,比市场价高0.1元左右。而且建筑材料不找小区的“沙霸”购买,材料要么无法进入小区,要么进入小区时受到诸多限制,甚至材料莫名其妙地变少。

在冠亚凯旋门小区卖建材的王某及老王透露,他们历经竞争,前后花了300万元才得以“进场”。老王称要按照“潜规则”行事,每个行业都有“行规”。曾经帮一个“沙霸”团伙打工的阿宇(化名)介绍,一般“沙霸”、“搬霸”要入驻某一小区,一定得打通各种关系,尤其是要给物业公司好处,就不愁拿不到业主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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