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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即日起至年底亮剑除“沙霸” 多部门联动开展

2016-06-12 08:13:5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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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表态

如何打击“沙霸”、“搬霸”,确实维护业主利益,专题会议上,市公安局、住建局、鲤城区政法委、丰泽区政法委分别作了表态。

■市公安局:

成立专项行动小组 全面摸排线索

“沙霸”、“搬霸”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民生问题,极易引发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件,酿成社会治安关注热点,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民意引领警务的工作理念,发现一起快速打击一起。市公安局已成立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刑侦支队。各分局、县(市)公安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一把手”作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

在调查管控环节,各级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日常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群众举报的装修纠纷事件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排查,广泛摸排建筑工地、新建居民小区内存在的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案件线索。通过走访调查,全面摸底小区内物业管理保安人员从业情况,注意发现内外勾结、垄断经营等线索。各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基层派出所要对小区物业、保安人员和盘踞在新建小区周边的沙石、水泥供应商逐一登记在册。

在侦查办案环节,各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要组织精干警力,牵头协调指导基层派出所深入辖区加强调查取证,加大对“沙霸”、“搬霸”等幕后涉黑涉恶团伙性案件的打击查处力度,综合采取专案专办、挂牌督办等措施,彻底将其摧毁。对“沙霸”、“搬霸”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及重要取证活动,要全程录音、录像,并积极与检法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快起诉、快审判“沙霸”、“搬霸”等犯罪案件。

■市住建局:

督促物业做到“三不” 违者将被严惩

针对一些小区存在的“沙霸”、“搬霸”现象,住建局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三不”:不得对业主购买建材及装修设定条件,限制其进场装修,不可强买强卖;不准各类装修建材、搬运广告在小区出现,不得指定水泥、沙石等建材,禁止利益勾结;不准小区项目经理或保安收取任何装修建材商的进场费,不得收取高价返利回扣。

住建局也会加大对物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对参与“沙霸”、“搬霸”行为的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严厉惩处。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物业保安检查工作,确保正规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严厉禁止物业小区项目经理、保安及其他物业人员为“沙霸”、“搬霸”提供便利。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协调联动,做好投诉信息互通,及时调查处理。

住建局将于近期召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大会,专项布置打击“沙霸”、“搬霸”行为。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开展辖区物业小区巡查整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并加大物业管理小区综合考评力度,对新建小区实施全覆盖考评,对小区内张贴摆放沙石广告者,视为内外勾结,一律从严处罚。住建局还将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联合媒体到被曝光的企业明察暗访,对仍参与“沙霸”、“搬霸”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坚决依法处理,将物业企业纳入不良记录,给予全市通报,甚至资质降级或清出泉州市场。

■鲤城区委政法委:

组织拉网式巡查 严惩落网嫌犯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的鲤城区金色外滩小区出现的“沙霸”、“搬霸”现象,鲤城区公安局集中组织警力一举端掉“沙霸”、“搬霸”恶势力团伙,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有力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沙霸”、“搬霸”能滋生发展,靠的是灰色利益均沾的潜规则。若没有物业以及开发商的纵容,甚至收取进场费,泄露小区业主的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沙霸”、“搬霸”根本无法在小区生存,侵犯业主的权益。因此下一步,鲤城区将要求区住建局、区工商局等相关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对出现“沙霸”、“搬霸”的小区物业进行严惩,坚决杜绝物业公司为谋取利益,勾结、纵容“沙霸”“搬霸”横行。

鲤城区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结合正在开展的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平安行动”暨打黑恶除痞霸“亮剑”行动,组织政法干警全身心投入到打击整治“沙霸”、“搬霸”等专项行动中,加大摸排力度,组织拉网式巡查,发现一个打掉一个,坚决打出声威和成效。同时,加大对已打掉的金色外滩小区“沙霸”、“搬霸”恶势力团伙的审理力度,深挖细查。广泛发动群众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沙霸”、“搬霸”犯罪,使黑恶分子无容身之地,从根本上铲除“沙霸”、“搬霸”恶势力犯罪。

目前,鲤城区已设立举报电话:22202218(鲤城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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