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市区房屋征收 鼓励货币补偿 对已征收未安置项目和新增征收项目(包括古城危房改造等)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各县(市、区)要抓紧梳理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待安置项目和在售商品房项目库存等清单,采取直接货币补偿、政府购买、组织被征收人自主选购库存商品房或剩余安置房安置等方式,推进货币化安置。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化安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中心市区,在房屋征收中鼓励实行货币补偿。同时,加大货币补偿方式的奖励力度、加大对被征收人购房自住的扶助力度和信贷支持等。 家庭首套房 90㎡及以下契税1%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该优惠政策目前已执行。 统购商品房 作为安置房房源 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租房,通过收购或长期租赁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作为公租房。政府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公租房的,应当列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收购所需资金可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 统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房源。市保障运营公司与提供房源的房地产企业签订协议,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向企业支付安置户购房款。第一年首期40%的房款,由企业用在建工程向银行抵押获取,政府负责偿还;第二年和第三年各30%的房款,由政府到期直接支付给企业。 个人购买精装房 可享购房总额1%~1.5%补贴 对购买本文件下发以后新批建设(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间为准)的精装修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适度奖励,即缴纳契税后,对90㎡及以下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总额1%的奖励,90㎡以上由受益财政给予购房总额1.5%的奖励。 各商业银行加大对精装修项目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的信贷支持力度,信贷资金额度倾斜,利率优惠,按揭款优先发放。公积金贷款优先倾斜,贷款额度上浮5万元。 商业、办公用房按实际使用功能 可申请民用水、电标准计费 对于参照成套住宅设计(有厨房、卫生间等)的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如SOHO),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功能进行收费;房屋装修入住后,作为居住使用的,经供水、供电部门现场勘查确认、批准,按民用水、电标准计费;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引进燃气入户。 农民进城购房 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做法,设立农民进城购房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短期无法偿还按揭贷款的农民提供周转资金,促进银行扩大向农民进城购房发放贷款。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权等权益确权办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和农民权益生产抵押贷款工作,增加进城贷款购房农民的还贷月供能力。 各县(市、区)要推动银行业机构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信贷投放,安排专项贷款规模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在贷款利率、使用期限、审批效率等方面予以优惠倾斜,适当简化农民进城购房贷款审批流程。 |
- 2016-07-10晋江居民首次购房可获财政补贴 期限延至9月30日
- 2016-06-22泉州新建商品房精装修获政策鼓励 可享多种优惠
- 2016-06-165月份泉州销售商品房83.19万平方米 比增47.8%
- 2016-05-201-4月泉州商品房销售170.37亿元 比增34.8%
- 2016-05-091-3月泉州商品房销售逐步回暖 房地产开发投资止跌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