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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业拖欠电费 泉州江南雅园小区11部电梯停运

2016-09-06 09:47:31 黄晓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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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喊穷

称40%业主不缴物业费

江南雅园小区“铭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邹经理介绍,江南雅园小区是政府限价房项目,2009年交房入住,有7栋楼,楼层高9层~12层不等,共有11部电梯,目前小区住户有323户。有电梯的楼栋每季度按1.05元/平方米的价格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没电梯的按0.66元/平方米收取。

“我们半个多月前就挨家挨户收电费,只收上来2000多元。”邹经理说,小区物业应缴纳1.4万余元的电费。另外,小区近40%业主未交物业费,目前有11万余元的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也没钱垫付,所以8月20日,小区公摊的用电被切断了。

邹经理说,他们去年12月入驻江南雅园小区,对楼梯、路灯等做了大量整改,前期花了不少钱。但小区323户业主,近6成是租户,物业费不好收。停电一周,居民日常生活不便,目前物业已和清濛供电服务中心协商,希望今天恢复供电。

律师:

缴纳物业费

是一项法定义务

江南雅园业主委员会庄主任称,目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正在商讨更有效的收费措施。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吴家洪律师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自己的权利,但绝不能成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比如,业主可向物业管理公司反映,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沟通加以解决;必要时也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确实差,而通过上述途径不能解决,业主还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解聘服务质量差的物业公司,选聘新的公司。

吴家洪律师还说,为了小区的正常运转,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走法律途径,起诉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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