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扶持政策出台,重大灾毁工程—— 1个月内完成修复方案设计
台风过后,公路部门立即组织对受阻受损公路进行清理修复。 (陈小阳 王金植 摄) 本报讯 (记者游怡冰)记者昨日从市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泉州市迅速研究出台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详细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 为加快修复进度,泉州市对一般灾毁点(估算造价200万元以下)采取现场方式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简易设计,灾情发生后20日内完成。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估算造价200万元以上)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具备资质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在灾情发生后1个月内完成。必要时,将组织专家技术论证,保证方案科学、合理。 根据省、市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扶持政策,高速公路运营路段的水毁工程修复资金,由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筹措。方案还提出,我市将整合、归集各类资金,加大市级补助力度。除省级补助外,国省干线水毁路段修复资金市级、县(市、区)级分别承担预算建安费的10%、30%;农村公路水毁桥梁修复统一参照危桥重建标准,重建按每平方米300元安排;水毁重建新改建路段,双车道每公里市级补助6万元,单车道每公里市级补助4万元。对今后受灾公路抢修重建时限、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方案也提出明确要求。此外,部分县(市、区)也制定了相应的交通基础设施灾后重建扶持政策。 目前,在受阻公路抢通的基础上,市交通委已全面部署公路修复重建工作,分门别类明确各类灾毁公路修复重建的时间节点计划。同时,派出5个工程督导组和2个技术组分赴南安、安溪、永春、德化和沿海片区,抽查各县(市、区)核灾情况,督促指导修复重建工作。市交通委按照“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加快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流程的措施,并严格管控修复重建工程质量,对水毁桥梁重建工程、大中型滑坡等重大地质灾害整治工程,由交通质监部门负责质量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