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万里,副主任吕竞、张建生、朱团能、曾巍,党组成员许文贵、欧阳秋虹参加会议。市政府领导周真平、卢炳椿、季翔峰、吕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议案决议情况的报告、关于“六五”普法工作和“七五”普法规划情况的报告及其他有关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决定任免一批国家工作人员。 会议批准了泉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医疗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 会上,陈万里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准确领会精神实质;要坚持学用结合,围绕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好人大各项工作职责;要围绕“从严治党”要求,全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展现人大在“五个泉州”建设中的新作为。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的决议 (2016年10月18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发改委主任吕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议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傅天富所作的《关于泉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6年10月18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李清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傅天富所作的《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经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