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正准备重新装修的店面二楼,典型的木结构和破损的墙体是中山路不少房子面临的问题。 住建、国土部门:可走公证、司法程序 要求产权明晰 对于黄先生遭遇的尴尬,记者咨询了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市民遭遇与黄先生类似的尴尬,可以走公证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因为按现有规定,还是要求做到产权明晰,继承合法。 另外,记者也从鲤城区住建部门获悉,早在1999年5月21日,泉州市人民政府就公布“关于保护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的通告”,通告明确写出中山路危房翻建的要求,如“原则上不能拆除原立面,特殊原因需拆除者,必须经文物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且新立面应保持与原立面的连续性,其尺度、柱式、材料、细部、施工技术等应与原建筑一致”。同时要求“翻建建筑物的体型、层高、层数应保持与原建筑一致,不得擅自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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