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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刺桐公园噪音扰民多年 提案:禁带音响等设备

2017-01-09 08:28: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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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走访:

一晚18摊唱歌跳舞 队队配有大音响

前晚8点,海都记者在刺桐公园北门广场看到,三四十个身戴“小蜜蜂”的大妈大叔,在集体高歌。海都记者沿着刺桐公园走了一圈,发现园区内共有18支文娱队伍在进行活动,每个都接着大音响。“这边的声音大了,那边的声音被盖住就不服气了,两边‘斗气’,声音越调越大”,刺桐公园的保安,只好一直跑上跑下,劝文娱团队把音量控制一下。

“在公园休闲娱乐,这本无可厚非,但声音越开越大,这就过分了。”陈女士家住在经典名门内,靠近刺桐公园的3号楼,阳台正对着公园。“关上窗户也没用,声音听得清清楚楚”,大约晚上7点开始,10点左右结束,有时会唱到11点多,几乎天天如此,读五年级的女儿晚上都没法写作业,75岁的老母亲也被吵得睡不好觉。

晚9点10分,经典名门小区几名业主前来公园与戴着“小蜜蜂”的文娱队伍沟通,希望大叔大妈们唱歌时能够降低音量。双方沟通了十几分钟,大妈们坚持公园是公共场所,他们不需要减小音量,争吵很快吸引其他文娱队伍加入,现场陷入激烈的争吵,就连公园的保安和出面协调的工作人员都被大骂了一通。

一位经典名门的业主说,她们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面协调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唱歌的大叔大妈们,能关掉音响,在自娱自乐的同时,又不影响附近几十栋的居民。

公园管理中心:

无执法权 建议借地方立法权出台公园管理办法

“经初步统计,白天加黑夜,在公园娱乐的各种队伍多达二三十支”,说到噪声扰民的问题,刺桐公园的工作人员头疼不已。从2013年10月接手管理刺桐公园开始,他们用了各种方法整治噪音污染问题,都没什么用。

“利用地方立法权,出台公园管理办法,从源头上禁止市民携带扩音设备入园,才是治本之道。”泉州市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建议。她说,公园管理中心无执法权,只能采取宣传、劝阻、引导等措施加以提醒,收效不大。

泉州市丰泽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场舞、商铺音乐等高音喇叭噪音扰民,并不需要测量分贝,只要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市民就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第一次被举报,民警会以教育警告为主,若同一地点同一噪音被多次举报,民警可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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