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欧岩峰院长所作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推进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开创“五个泉州”新局面,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高扬捷检察长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创新,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开创“五个泉州”新局面,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的决议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为此,必须正确认识我市垃圾处理面临的严峻形势,做到全市统筹、多措并举、重点突破,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努力推进美丽幸福泉州建设。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就加快全市垃圾分类处理利用作出如下决议: 一要加快设施建设,增强处理能力。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影响和公众诉求,抓紧编制并实施全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切实加大协调攻坚力度,加快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选址,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将其基本建成集“园区、产业、城市、生态”四位一体的垃圾处理文化环保教育基地。各县(市、区)要增强前瞻性、紧迫性,对现有垃圾焚烧厂进行技改提升和扩建增容,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工业危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等专业处理设施。 二要推行垃圾分类,促进垃圾减量。加快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争取近期实现“大分流”,中期实现“干湿分离”,远期实现“小分类”。大力推行垃圾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努力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实现垃圾源头资源化、减量化。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加快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责任落实、齐抓共管的垃圾处理工作格局。加大执法力度,对垃圾处理过程中烟气污染物、渗滤液等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加强监管。重视维护群众利益,推动“邻利型”服务设施构建,探索出台受影响区域生态补偿与经济补偿制度,适时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立法。 四要加大政策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减量和再生利用激励机制,鼓励对生活垃圾实行就地、就近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五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引导全社会客观认识垃圾处理问题,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深入细致做好释疑解惑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推动广大群众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