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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泉州市直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2017-04-01 07:51:13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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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市直幼儿园 计划招生755人

本报讯 (记者陈丽萍 通讯员曾志安)根据市教育局出台的《关于2017年秋季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6所市直幼儿园将招收755人,具体招生计划为: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230人(含早教班)、市机关幼儿园90人、刺桐幼儿园90人、丰泽幼儿园120人、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90人和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135人(含早教班)。

市直公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入园。招生程序和时间为: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通知;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幼儿园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7月13日前完成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的招生,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7月18日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7月22日上午9∶00统一进行电脑派位(如有剩余学位,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电脑派位或抽签等办法解决部分入学需求);8月1日前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市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一是招收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其中,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今年3月1日,服务区域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幼儿入学。

二是招收符合规定的福建省、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包括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的子女,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

市直各幼儿园小班新生原则上每班班生额控制在30人。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各幼儿园都应优先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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