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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召开企业创新发展大会 重新出台7份经济发展扶持鼓励政策

2017-04-17 07:41:5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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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重新出台经济发展扶持政策 7份“大礼包”送来“及时雨”

核心提示

记者从2017年晋江市企业创新发展大会获悉,晋江重新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关于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7份经济发展扶持鼓励政策,给企业家送来一场“及时雨”,为新一年的“好收成”打下基础。

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 “5+3”成新亮点

《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围绕“5+3”的模式和主轴,将原本晦涩难懂的政策条款进行了梳理、提炼、归纳和总结,最后形成29个扶持条款。

“5”,就是鼓励企业实施品牌、技术、产品、渠道、管理“五大创新”。值得关注的是,在鼓励企业创牌方面,对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福建省质量奖、泉州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3”,就是培育产业发展规模、发展绿色制造、优化服务环境等“三大系列”,其中,在培育产业发展规模上,更加突出政策的普惠性,政策扶持范围覆盖到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龙头企业等产业发展梯队;在发展绿色制造上,鼓励企业节能减排、环保提升,如支持企业替换燃煤锅炉,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等;在优化服务环境中,更加突出支持企业降低成本、改扩建厂房、简化办理不动产权证、培育公共服务平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等。

鼓励大学生农业创业创新

《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明确,支持鼓励大学生返乡进行农业创业创新,对以大学生为主体申报的符合补助标准设施大棚,经验收合格,在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0%。

每年评定3至5个大学生农业(林业)创业创新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对博士或博士后(被晋江市人才办认定为五类人才以上)来晋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业种养生产、农产品电商及农业中介服务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

新增上市后备企业补助政策

《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并购、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修订、凝练了包括上市后备企业及成功挂牌上市等阶段奖励在内共10条鼓励政策,最高奖励120万元。

本土电商平台最高补贴500万元

与往年不同,今年《关于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在电商政策的制定上更加倾斜于本土电商的自我“造血”。

平台方面,适度下调了政策门槛,增强对B2B、B2C等不同类型平台的支持力度,累计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园区方面,在保持原有力度的前提下,适度扩大奖励扶持范围,鼓励晋江企业积极向上申报省、国家级示范园区,争取更多上级政策支持等。

扶持做大旅游企业

为培育旅行社龙头企业,《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新评为国家级服务质量信用等级5A、4A、3A的旅行社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全国百强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奖励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对晋江市企事业单位牵头成立的,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对于所依托或设立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须进入实质性运作),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被认定为泉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奖励30万元;被认定为省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的,奖励100万元。

扶持引进大型实体书店

《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对经批准引进大型知名实体书店,实行复合式经营并提供文化资源平台,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出版物经营面积超过40%的,自其正式营业之日起三年内对出版物的经营面积给予租金和装修补助,每年分别按当年度租金标准的40%、30%、20%给予补助,并分别按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装修补助。单家书店补贴不超200万元。(记者 许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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