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紫旻 通讯员曾艳 许欢)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泉州市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84元,比增7.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64元,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工资性收入占比超过五成 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 今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84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77元,比增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41元,比增8.3%。城乡差距呈现进一步缩小态势,城乡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2.41∶1缩至2.37∶1。 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由诸多合力共同促成。首先,工资性收入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全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337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五成,达到56.3%,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超过六成。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894元,比增8.8%;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27元,比增6.8%。由此可见,工资性收入的持续增长,有力支撑了泉州市居民收入的增长。其次,经营净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今年以来,泉州市继续发挥国家级“金改区”、“综改区”、“海丝”先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效应,通过巩固提升传统主导产业,开拓新兴产业等诸多举措并行,使得经营净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全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551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074元,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708元。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人从传统型储蓄向储蓄型理财产品转变,这一转变,带动了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增长——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34元,同比增长3.6%。而一季度全市居民的人均转移净收入为762元,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以及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收入,成为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构成。 吃得更好住得更舒适 教育娱乐投入增多 知道挣了多少钱,也要清楚钱花在哪儿。根据统计数据,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141元,比增5.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137元,同比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533元,同比增长7.0%。 在泉州市居民花出去的钱当中,吃、住、行占了七成比重。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2260元;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385元,比增12.9%;人均交通通信支出为711元。三者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0.9%,是泉州市居民消费主流。 收入水平提高之后,除去各项生活必要开支,人们对于更高质量食品、更高档次住房装修有了新追求,这也拉动了三大项消费的增长。 此外,泉州市居民的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增长较快。数据显示,全市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支出比增15.3%。这表明,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更加注重精神文化生活,不仅外出旅游增多了,文娱耐用消费品方面的消费也有所增加。教育方面,不仅日益重视子女的教育培训,也注重个人的进修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