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出台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实施方案 立足“四个最严” 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东南网4月15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日前,石狮市出台《石狮市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实施方案》,以期通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提高石狮市餐饮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石狮市出台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实施方案,正是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个重要举措。 根据实施方案,石狮市以泉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通过建立“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持续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整治排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加强集中用餐单位的日常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举措,力争到2020年,石狮市餐饮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风险等级评定100%覆盖,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和“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基本建成,全市“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数量超过2500家,其中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基本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 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面,石狮市将进一步加强“四个重点”抽检监测,即加强重点问题抽检监测,包括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掺杂掺假等;加强重点时段抽检监测,包括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等;加强重点区域抽检监测,包括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农村及城乡接合部等;加强重点品种抽检监测,包括米面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调味料、餐饮具和自制菜品、饮品等,及时公布监督抽检结果并做好相关后处理工作。 在整治排查方面,石狮市将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校外托管机构餐饮服务、外烩(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小餐饮等餐饮服务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无证餐饮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持续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治理整顿,严厉查处掺杂掺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根据实施方案,石狮市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中,将建立并实施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纳入“黑名单”,依法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措施,对严重违法企业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到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