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志挡不住泳者 无视警示标志 任由孩子戏水 地点:沿海月亮湾、西沙湾、金沙湾 28日下午3点多,记者驱车沿着沿海大通道从金沙湾来到惠安路段,沿途见到不少“严禁下水”的警示标志,但仍有不少人无视提醒,贸然下水游泳。 在月亮湾和西沙湾,太阳仍然火辣,但海边已经有不少市民在游泳、戏水,其中有不少小孩子。许多小孩子站在距离沙滩一二十米的海里玩水,身上没有佩戴任何救生器具。张女士来自四川达州,在台商投资区一家公司上班。她表示,今年暑假,在老家就读三年级的儿子也来到台商投资区,“一直念叨着要到海边玩,厂里经常加班,今天好不容易休息,带他和几个同事的孩子一起来这边玩。”被问没有带救生器具万一发生危险怎么办,张女士笑着说:“不会吧,我们大人不就在旁边看着吗?” 在金沙湾,下海玩的小朋友中,有不少同样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则只带了游泳圈。围头海上义务救护队队长吴聪敏表示,游泳圈与救生圈执行的国家标准是不一样的,救生圈是起救生作用的,它具有很多附属功能;而游泳圈被定义为水上玩具,执行的只是玩具标准。游泳圈容易破损漏气,塑料表面遇水湿滑,较难抓握。因此,如果是在游泳馆的浅水区,给孩子使用游泳圈戏水玩耍没有问题,但如果是到深水区或者海边、湖边等危险性不确定的地方,最好用质量好一些的救生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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