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起整治电动车强光灯 交警部门:查获处5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样 有的市民甚至给电动车加装两个高亮度LED灯 一些电动车私自加装强光灯,照射出的灯光甚至比汽车远光灯还刺眼,东南早报记者近日针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查,交警部门也指出,私自加装强光灯是违法行为。对此,市民网友纷纷呼吁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泉州交警部门表示,下周将组织对电动车私自加装强光灯的行为开展整治行动。 被强光灯晃花了眼 骑车撞上石墩受伤 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路上经常遇到电动车加装“强光灯”,自己被闪过好几次。而在自己住的小区内,他也经常遇到电动车开着“强光灯”进入小区。“有时候抱着小孩在楼下,遇到开着‘强光灯’的电动车,都要赶紧将小孩的眼睛捂住。”张先生说,自己的小孩才6个月大,没有将眼睛捂住,强光灯可能伤到小孩的眼睛。 家住泉州动车站附近村庄的市民黄先生说,村里的路比较昏暗,所以不少电动车加装了强光灯。有一次,他开车准备出去,在村道遇到了一辆开着“强光灯”的电动车,眼睛被晃了一下,自己赶紧踩了刹车,差点将电动车撞了。随后,黄先生拦下电动车理论,让电动车驾驶员到自己车前看一看灯光有多刺眼,电动车驾驶员被晃得睁不开眼。“驾驶员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一直说确实是太刺眼了。”黄先生说。 市民林女士也是强光灯的受害者。去年一天晚上,她骑电动车出门时,在刺桐路上遇到一辆开强光灯的电动车从对向驶来,把她的眼睛闪得睁不开,结果没看到路上的石墩,自己的车一头撞上了石墩,连人带车摔在地上,腿部和手上多处受伤。“我现在看到开着强光灯的电动车都会赶紧停车,害怕再出现意外。”林女士说,如今泉州电动车数量庞大,越来越多的电动车加装了强光灯,整治强光灯乱象刻不容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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