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办、河道警长联合执法现场 东南网1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陈楠)“报告镇河办长,我在河道巡查中发现石龙溪二级水电站上游朱枣段河道中有人要采石,请派人核查制止。”11月22日上午10时许,德化县南埕镇河长办接到河道专管员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镇河长办马上联合镇河道警长驱车赶往现场,及时制止河道采石行为,并责令整改。 据介绍,地处闽江上游的德化县南埕镇,属于生态型乡镇,今年来,建立“三个马上”制度,进一步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一是马上报告,各河道专管员切实落实河湖巡查责任,做到每天一巡查一记录一图片,有问题马上电话报告。二是马上制止,有人举报或巡查中发现问题,由镇河长办、河道警长、河道专管员组成的检查组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核查、取证、制止,扣留相关工具。三是马上整改,检查组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处置,责令相关责任人马上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加强相关法制法规宣传。 据悉,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德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建设,今年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县级河长,乡镇书记、镇长任乡级河长的双河长制,县、乡均出台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乡镇还设立河道警长,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纵向”——县、乡、村三级、“横向”——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格局,齐心协力推进河湖保护与治理,推动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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