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五大举措助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发展 县级以上公办示范园 须结对帮扶普惠性民办园 东南网12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普惠性幼儿园的师资,是家长最关心的。海都记者了解到,泉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升师资素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力助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发展。 泉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蓬勃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园学位少、幼儿“入园难”的问题,但师资良莠不齐的现状也制约着自身的持续发展。据悉,方案是在组织各级普惠性民办园园长(或负责人)代表座谈研究、多方征求相关部门和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直面民办园师资发展软肋,提出要建立“两项制度、三个机制”。 制度1:师资交流 建立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师资交流制度。 2019年春季起,通过互派教师交流、开展定期指导、落实帮扶经费、配套激励措施等方式,县级以上公办示范园须结对帮扶普惠性民办园,帮扶期限原则上为三年,结对帮扶情况作为示范园定期复查的一项重要指标。 在交流指导方面,公办园每年须选派1~3名骨干教师(含园级领导)至帮扶的普惠性民办园挂职交流,并组建对口帮扶团队开展一年不少于4次的定期指导。 将对开展帮扶指导的公办园给予经费补助,并对参与交流和帮扶的教师根据成效在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方面予以倾斜,赋予相应的量化分值,提升交流积极性。 制度2:挂职或支教 建立城镇公办幼儿园园级领导和教师赴普惠性民办园支(任)教、挂职制度。 其中,自2019年起,新任职的城镇公办园园级领导应有到农村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支教或挂职1年的经历;自2020年起参评市、县两级幼儿园教学名师、名园长,须有在农村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支教或挂职1年的经历。 方案同时明确提出,鼓励普惠性民办园选派骨干管理人员到公办优质园跟岗学习。 机制1:政策向民办园教师倾斜 在建立普惠性民办园教师保障机制方面,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园教师办理人事代理、参与职称评审,并在评先评优、业务培训、教研教改等方面给予倾斜。 方案明确,要对普惠性民办园当年度新增取得教师资格证上岗且聘期至少一年的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单人不同年度受聘不同幼儿园不重复计算)。 机制2:县域内民办幼儿教师培训 根据方案,市、县两级分期分批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教师业务能力提升短期轮训,并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合格证书;常规培训名额安排向普惠性民办园倾斜并保证一定比例。 实施方案还明确,鼓励普惠性民办园教师通过区域内电大开放教育、高校成人教育等方式提升学历层次。 机制3:培养普惠性民办园名师 据了解,自2019年起,市、县两级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须吸纳一定数量的普惠性民办园教师或园长参与研修活动(参与人数达到工作室成员数量的30%~50%)。 方案还明确,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园长申报参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师名师、名园长等,壮大民办幼儿名优教师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