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姚立孟 陈超凡)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人数达373.10万人,约占全省的四分之一。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标准调整提高是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去年以来,市、县两级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协作,通过出台提标文件,明确提标幅度、时间、范围和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将提标工作列入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截至去年年底,全市有257.09万人缴纳年度保费3.65亿元,超全省四分之一;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达91.55万人,平均待遇水平达144.62元,全市城乡居民保每月养老待遇支出超过1亿元。自2009年12月以来,我市各地累计63次调整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2019年1月起,惠安县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次提高10元,达每人每月160元。 此外,全市已有104.85万名被征地(收海)对象纳入被征地(收海)人员养老保障。其中,35.98万人每月按时足额领取110元至447元不等的养老保障金,全年累计发放9.81亿元,月人均保障水平达246.37元。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起,丰泽区、石狮市、惠安县还分别将被征地(收海)人员养老保障金标准再次提高15元、27元和40元,达每人每月225元、447元、3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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