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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2019-03-11 08:07:0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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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承诺符合审批条件 便可当场领证

本报讯 (记者吴丽娇 通讯员郑小军)本月起,泉州市区范围内道路客运、货运站(场)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也就是说,申请在丰泽、鲤城、洛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的企业,只要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直属运管所窗口,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如期提交有关材料,就能当场获取行政审批决定,当场领取证件。

而在改革之前,市民申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要经历“受理、审查、决定(含办结)”三个环节,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顺利领到证件需要6个工作日。

市直属运管所审批窗口负责人介绍,“告知承诺制”是“证照分离”改革的新举措,既简化了审批手续,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也营造了更为宽松的营商环境。

目前,市直属运管所已经制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申请的告知承诺书。市民到窗口提出经营许可需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将提供示范文本,并告知申请事项的具体要求,包括主要法律依据、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名称、方式和期限,作出承诺的时限,以及逾期不作出承诺和作出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市直属运管所将坚持宽进严管,加强事后核查,重点强化失信惩戒制度,制定有效监管措施和监督机制,实现工作重心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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