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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污染环境罪案件公开审理 百名企业家旁听

2019-04-18 11:05:4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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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公开审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

企业代表来旁听 以案释法敲警钟

晋江法院巡回审判环保案件

核心提示

近日,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在安海可慕村委会公开审理两起倾倒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为加强环保法制宣传教育,晋江生态环境局组织晋江全市皮革企业负责人参加旁听。据悉,这两起案件是晋江市首次查获因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而起诉的污染环境罪案件。目前,共有6人2单位被起诉审判。

□本报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尤燕玲 叶兴灿 文/图

案例一 随意清理积存皮革边角料被起诉

2017年12月26日,晋江某皮革公司经公司总经理同意,由人力资源部总监杨某景将公司旧厂房出租给杨某国,并指派人力资源部行政经理邓某与杨某国交接具体事宜,但未将旧厂房内历年积存的危险废物——含铬皮革边角料,按规定移入专用的危险废物仓库进行管理。2018年3月起,杨某国多次向杨某景、邓某要求尽快处理上述皮革边角料,杨某景、邓某即在公司工作微信上通报杨某国的要求,但一直没有处理。同年5月初,杨某国明确告知杨某景、邓某要雇人将上述含铬皮革边角料清运走。5月19日下午,二人雇佣了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尹某。尹某将约7.8吨含铬皮革边角料运载到晋江市英林镇建筑垃圾填埋场旁空地进行非法倾倒。2018年6月,有关部门查获上述被倾倒的皮革边角料。

公诉机关认为,尹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三吨以上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人杨某国明知他人无危险废物经营资格,仍委托其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杨某景、邓某违反国家规定,未依法管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放任他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上述被告人及被告单位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案例二 夫妻委托他人非法倾倒4吨危险废物

2018年5月中旬,被告人尹某在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且明知废皮革是危险废物的情况下,接受晋江某翔皮革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及其妻子余某的委托,先后两次驾驶垃圾转运车到安海镇可慕村,将公司切削皮革过程中产生的约4吨含铬浅蓝色皮运至晋江市英林镇建筑垃圾填埋场旁空地非法倾倒。2018年7月,被相关部门查获。

公诉机关认为,许某、余某同样在明知尹某无危险废物经营资格的情况下,委托处置三吨以上危险废物,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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