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强化学生安全教育 排查校园交通隐患 本报讯 (记者陈森森)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杜绝涉校涉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校要以维护学生生命安全为核心,将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牢抓实,加强组织领导,以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按照通知,泉州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包括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学生骑车安全教育、学生步行安全教育、加强家校联系工作等在内的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校要积极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醒功能、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告知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不让孩子骑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除了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教育局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车辆进出校园、学校集体活动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进一步对辖区内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深入排查,重点排查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运营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超员超速及“黑校车”行为等。严禁学校、幼儿园使用没有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严格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有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防护隔离、人车分离等措施。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外出春游、社会实践、研学等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同时,家长也应承担好对孩子的监护责任。 此外,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邀请、配合交警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带等设施标识,以及乱停乱放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学生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校内LED、公告栏等进行通报,对交警部门抄告的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