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发布加快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发展意见 科创板上市企业最高奖励550万元 本报讯 (记者王宇 通讯员林锦超)记者从晋江市金融工作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晋江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加快发展,强化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引擎作用,晋江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鼓励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并购、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其中,为鼓励支持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促进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最高奖励550万元,在原有上市后备企业按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监管部门材料受理和成功挂牌上市等阶段给予共500万元奖励(境外上市参照执行)外,追加企业奖励50万元。 同时,《意见》针对上市后备企业上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2018年起)的前一年至企业上市之年(最长不超过3年),以上年度所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参照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以进一步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 在金融机构的引进、升级升格、增设等方面,《意见》继续鼓励新机构的引进。《意见》规定,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设立、升格将享受差异化、针对性的奖励政策,同时在购置和租赁自用办公室用房时,还能获得相应比例的奖励。 在扶持发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方面,《意见》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且年日均担保余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其年日均担保余额8‰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助,最高100万元;对购入晋江企业生产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合同金额1‰给予追加奖励,最高100万元。《意见》在“金融创新奖励”方面,新增对参与晋江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及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进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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