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耿煌 陈灵)9日,11岁的南安女孩小花(化名)得知,南安市人民法院已支持由生母抚养她的请求,从此她再也不用担心被继母毒打了。 5月20日前后,网上流传一条信息称,南安市溪美镇山村11岁、读小学四年级的小女孩小花长期遭继母毒打,孩子被打得不敢跟人交流,怕被人发现身上到处是伤痕,成天低头走路不敢看人,连夏天也穿两件衣服。 网传信息引起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从三年级开始,老师就发现小花不爱说话,上课总是犯困,作业完成情况也不好,问她也不说原因。更让老师忧心的是,小花脖子、脸上、手上总是出现伤痕。每次询问,小花都说是自己弄伤的,不让老师仔细查看。班主任联系小花父亲和继母了解情况,得到的回复是小花自己摔伤或是被弟弟抓伤的。今年5月20日,生母到学校看望小花,发现小花露在衣服外的手臂上有伤痕。生母马上联系班主任一起到学校医务处查看孩子的情况。在生母和班主任安抚下,小花才同意掀起衣服,只见小花背上、手上、脚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伤痕,新伤旧伤叠在一起,触目惊心。 愤怒的生母立即报警,溪美派出所接警迅速赶到学校调查,并为小花鉴定伤情,传唤小花父亲洪某和继母王某。 据悉,小花父母早年离异。父亲洪某后来娶了继母王某,并生了一个男孩。小花10岁时爷爷去世,从那时起她经常被继母打,还要做家务到晚上11点。 事件披露后,南安市妇联、团委、教育局、溪美街道办事处以及崎峰社区等单位部门纷纷介入。南安市妇联协同教育局将小花迁至靠近生母的学校上学,泉州滨海医院帮小花免费检查身体、治疗伤势。有关部门还请来心理辅导志愿者为小花提供专业心理干预。 目前,在生母郑女士的细心照料下,小花身上的伤口已基本愈合,精神状态也恢复得不错,常和妈妈分享学校里的开心事。 在南安市妇联的建议下,郑女士向南安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夺回小花的抚养权。9日,法院形成调解书上,小花抚养权改归郑女士。此外,在多方努力下,小花的户口已落户到郑女士的居住地。小花的继母因涉嫌虐待儿童被警方刑拘,并已提请检方批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