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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开始缴费

2020-09-05 08:40:28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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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缴费期:今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

记者获悉,泉州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于9月1日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人,集中缴费期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请广大居民不要错过缴费时间,逾期将无法正常享受下一年度相关待遇。

参保时间

据介绍,此次参保时间集中登记期从9月1日到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从10月10日到12月31日。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补缴期。其中,在2021年3月10日(含)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2021年3月10日后办理的,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国定省定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及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人员外,缴费后6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缴费标准

2021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290元/人。其中: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按290元/人标准缴费。补缴人员自2021年7月1日起补缴的,除新生婴儿、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内转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外,要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参保范围

参保对象: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技校学生;驻本市武警官兵;在本市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人员;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的子女等。

此外,新生婴儿在出生90天(含)内办理出生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在出生90天(不含)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保待遇。

在我市已参加基本医保且新生三个月内因病夭折婴儿的父母,以及无身份信息人员,可到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为婴儿(或本人)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今年9月份新入学大中专、技校学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保险关系,今年9月至12月不需缴费,只缴纳次年度的保险费。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从完成缴费起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

(记者 许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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