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整治“营转非”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举报“黑大巴” 奖励1000元 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黄彧莹)近期,全市摸排出“营转非”大客车126辆,其中一些非法投入营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昨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推出有奖举报措施,群众如发现泉州中心市区有非法营运的“营转非”客车可以举报,提供有价值线索可获得1000元。 “营转非”即营运转为非营运的车辆,一般是客运企业淘汰的大客车,已达到营运车辆使用年限,但未达到报废期限,公安交警部门会在车身显眼位置贴上“禁止本车从事营运业务”的标识。 如果“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也就成了人们所说的“黑大巴”。“黑大巴”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侵害合法经营者权益,而且车辆安全技术标准不达标,驾驶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不投保乘客责任险,对乘客安全和社会治安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 受利益驱使,仍有一些“营转非”的车主铤而走险,通过伪造营运证件进行非法营运。11月23日,交通执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南安水头高速出口查获一辆浙CK×××2牌大客车。该车道路运输证、包车标志牌、包车合同及驾驶员从业资格等相关证件一应俱全,甚至通过微信还能识别包车标志牌上的二维码。不过,执法人员还是识破了这些伎俩,交通运输部公众号和属地运管机构均无法查到该车辆及其所属公司的许可信息,所有证件均系伪造。该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浙CK×××2牌大客车早已被交通执法机构列入重点盯梢对象。今年4月份开始,市交通执法支队对频繁进出我市高速路口的1473部大客车进行摸排,通过比对公安部交管局的通报信息,并向车籍所在地运管机构核实,排查出涉嫌非法营运的19辆未持有道路运输证的外省籍大客车和7辆省内“营转非”大客车。经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将这些嫌疑车辆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执法人员可根据卡口信息报警和行车轨迹实施精准布控、点位拦截。 下一阶段,交通执法机构还将加大路面执法巡查力度,联合多部门从严查处“营转非”非法营运行为。群众在中心市区发现“营转非”大客车参与营运的,可拨打举报电话:12328、0595-22599110进行举报,凡配合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经交通执法机构查实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举报人将获得每车次1000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