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意盎然。近日,一对老兵夫妇将一面写有“情系老兵 温暖如家”的锦旗送到惠安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表达对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肯定和援助律师成功维权的诚挚谢意。 时间回溯到2023年6月,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到古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封“关于协助解决该县重点优抚对象、抗美援越参战退役军人陆xx法律援助事项”的函件。惠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迅速作出反应,即刻寻找、查询通知其本人及家属。 第二天上午,两位八十岁左右的夫妇相互搀扶着走进了惠安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即刻起身让座,热情接待。从与老人的沟通交谈中得知:陆XX,古田县人,系抗美援越老兵,重点优抚对象。其妻庄XX为惠安螺城镇人,于2022年12月15日在螺城镇乘坐公交车时,因上车尚未坐稳,公交车突然启动,不慎摔倒造成骨折,送医治疗,共产生医疗费用13万余元。由于赔偿事宜与客运公司多次协商未果,为此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一边安抚着老人的情绪,一边倾心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老人排忧解难,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急事急办,免除办理申请法援审批、报批手续,得到惠安县法援中心的全力支持,指派律师全程免费为其提供法律诉讼服务。通过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服务,惠安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惠安县公交公司应赔偿庄XX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204747.12元,该案取得圆满的结果。拿到判决书后,两位老人再次来到法援工作站,亲切地握住工作人员的双手,深表谢意。 一直以来,惠安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情系退役军人,心系老兵,认真做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真诚倾心地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三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328人次、化解矛盾劳资纠纷4件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件4人,为退役军人维权挽回经济损失28.84万元,深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