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颜雅婷)26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恭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吴友才主持会议,副主任黄阳春、樊美清、赖清正、李文生,秘书长朱亮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姚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果,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安机关规范刑事案件受案立案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要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要使命,补短板强弱项,大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海洋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抓实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快《泉州市砂石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立法进程,为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规范刑事案件受案立案流程,强化民营企业涉案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托育机构布局,提高从业人员队伍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婴幼儿托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