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通执法用活“闽执法”平台,让“数据跑腿”便企便民
2024-07-12 11:35:19 来源:泉州网 责任编辑:薛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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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全面启用“闽执法”平台办理交通执法案件,实现全市交通执法办案系统的顺利过渡。通过“数据跑腿”带来的便利,案件当事人只需动动手指头就可以在该平台上一次性完成提交材料、罚款缴交等环节,减少了往返办理窗口的麻烦。 为加快推进平台应用,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建立了“闽执法”平台周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闽执法”平台案件办理情况,层层传导责任,督促“闽执法”平台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落地开花。同时,主动适应平台变化,积累平台实操经验,及时反馈平台应用问题100余条,助力平台功能持续优化。 面对使用平台的适应性等问题,泉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多措并举帮助执法人员快速上手:“请进来”,邀请技术人员通过“专题介绍+实操演示+常见问题+现场答疑”的授课方式,结合真实执法案件现场演示案件办理流程,为执法人员答疑解惑,为参训人员提供翔实的操作指南和实用的执法技巧;“走出去”,组织各级交通执法机构业务骨干到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交流学习典型经验做法;“沉下去”,建立“闽执法”平台师资库人员,多次前往安溪、泉港等基层执法机构“当好老师上好课”,现场直击问题并逐个击破;“新带老”,通过采取分批次、分年龄段的学习方式,先对年轻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有年轻人带动老干部一同学习,以点带面推动全员学习应用。今年以来,该支队已开展5轮工作推进部署会,走访全市13个执法大队,召开15次基层调研会,开展2场全市系统应用实操培训会,实现一线执法队员全覆盖。 全面启用“闽执法”平台后,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通过电脑端或者手机端的“闽执法”页面,对自身查处的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办案流程全程负责,执法全过程透明化,既保障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也为创新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新的契机。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推送到当事人“闽政通”APP上的“闽执法”端口,当事人通过手机端办理相关业务,不再需要往返窗口,十分方便。(泉州网记者洪荣堆 通讯员刘丽玲 林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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